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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4日,宏柏新材(605366.SH)發布了關于擬簽訂投資建設項目意向合同書的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瑞昌市人民政府簽訂《關于投資建設宏柏新材料項目意向合同書》(以下簡稱“投資意向書”),在瑞昌市碼頭工業城投資建設“宏柏新材綠色新材料循環產業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在政府職能部門備案為準)。
為繼續推進公司總體發展戰略,進一步完善公司業務布局,擴大業務規模和產品品種,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實現公司可持續發展。公司與瑞昌市人民政府簽署《關于投資建設宏柏新材料項目意向合同書》(以下簡稱“《投資意向書》”),擬在瑞昌市碼頭工業城投資建設“宏柏新材綠色新材料循環產業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在政府職能部門備案為準),項目占地總面積約700畝(最終以實測為準),項目總投資金額為人民幣52億元。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訂投資建設宏柏新材料項目意向合同書的議案》。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上述項目后續的具體實施事宜。
本次對外投資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項目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和自籌資金,目前公司自有和自籌資金具體金額還不確定。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務狀況及后續項目進展情況,通過銀行和其他渠道進行融資,合理安排資金投入。
公司充分利用瑞昌市碼頭工業城的綜合優勢,與其簽訂《投資意向書》,并達成戰略發展合作關系。未來隨著項目的開展實施,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產業布局,擴大業務規模和產能,豐富公司產品結構,提升產品附加值,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對公司長期可持續發展具有深遠戰略意義。目前項目尚處于籌備階段,不會對公司本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
本次對外投資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從公司發展來看,未來將對公司長遠戰略規劃和可持續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宏柏新材稱,本次簽訂《投資意向書》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不會因為履行本協議而對合作方形成依賴。
標簽: 宏柏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