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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近日《個人養老金投資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2年7月24日。
圖表來源:證監會官網
《暫行規定》共6章30條,主要規定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基金管理人、基金銷售機構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的總體原則和基本要求;二是明確個人養老金可以投資的基金產品標準要求,并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管理和風險管理職責做出規定;三是明確基金銷售機構的展業條件要求,并對基金銷售機構信息提示、賬戶服務、宣傳推介、適當性管理、投資者教育等職責做出規定。
《暫行規定》提到,關于個人養老金基金范圍,根據《意見》分步實施、選擇部分城市先試行1年再逐步推開的實施安排,在個人養老金制度試行階段,擬優先納入最近4個季度末規模不低于5000萬元的養老目標基金;在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推開后,擬逐步納入投資風格穩定、投資策略清晰、長期業績良好、運作合規穩健,適合個人養老金長期投資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基金。
證監會表示,歡迎社會各界對《暫行規定》提出寶貴意見,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發布實施。
頭圖來源:圖蟲
標簽: 個人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