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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預收費資金被納入監管范圍 嚴防培訓機構“卷錢跑路”

    2022-04-14 07:53:56 來源:河南商報

    4月13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了解到,為解決家長們關注的“校外培訓機構跑路”“退費難”等問題,省教育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科學技術廳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暫行規定》(簡稱《規定》),為家長的“教育錢袋子”上保險。

    本次出臺的《規定》,作用面極廣。在河南省范圍內審批登記的所有面向中小學生(含幼兒園兒童)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包括線上和線下)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

    此外,《規定》發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訓服務的預收費資金,也將被納入監管范圍。

    《規定》中標明,學員提出退費要求的,應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第五條“培訓退費”條款約定處理。

    校外培訓機構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學員,并全額退還剩余費用。

    學員與校外培訓機構發生退費糾紛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資金監管或學員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培訓費用為由,拒絕學員的合理訴求。

    《規定》明確,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實行屬地監管原則,各地可結合實際,采取銀行托管、風險保證金的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記者馬俊峰)

    標簽: 培訓機構 卷錢跑路 預收費資金 監管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