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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判例支持用戶對個人數據擁有所有權 “科技發展背景下數字人權與用戶人格自主權保護”研討會舉行

    2023-08-28 12:01:53 來源:齊魯壹點

    記者 高寒

    科技發展,要以促進人類幸福為宗旨,要尊重用戶人權。用戶在平臺上創造的昵稱、頭像好友關系等數據,其所有權是歸屬平臺還是用戶自身;相關信息能否在得到用戶同意后,實現不同平臺之間的互聯互通;平臺與平臺、平臺與用戶之間的權益應該如何平衡?近年來,諸如騰訊訴多閃、抖音訴刷寶、淘寶訴安徽美景等相關案例,也進入了法學理論界和數據實務界專業人士的視野。8月21日,主題為“科技發展背景下數字人權與用戶人格自主權保護”的研討會舉行,來自國內外高校、業界的專家學者就這一話題展開了討論。


    (資料圖)

    尊重用戶的個人數據所有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周鑫表示,伴隨著平臺用戶的增長,數字世界中用戶的數字人權,以及用戶人格的自主保護也愈發引起外界重視。特別是社交平臺之上,諸如用戶的頭像、昵稱、好友關系等數據的認定,用戶與平臺之間的權益如何平衡,也值得學界探討。

    周鑫介紹,近年來,國內外有越來越多的類似案件出現。2014年,一家數據收集分析廠商因拒絕將其主要的數據庫開放給第三方軟件客戶而被處分,原因是法國競爭局認為該廠商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并使用特殊措施限制了第三方軟件的研發。而2021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在審理抖音訴刷寶一案時認為,微波公司作為抖音APP平臺的經營者和用戶信息的收集者,經用戶同意享有其個人信息的使用權,并不享有該信息的所有權。且刷寶APP經營者經過個人用戶同意之后,在刷寶APP中使用其個人信息,既不會侵犯個人信息的所有權,又不會對微波公司履行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損害。周鑫認為,這兩起案例,實質上支持了用戶對個人數據所享有的權利。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梁偉亮認為,特別對于那些在數字市場中占據壟斷地位的平臺來說,應按照《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第14條和20條,將他們劃定為“必需設施”以合理開放。梁偉亮認為,這些平臺往往因為某種難以復制性和不可替代性而需承擔一定的特殊義務,而這種義務就是要允許處于次中心和外圍的平臺使用該平臺的設施,如果他不進行開放,就需要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管,促使其實現互聯互通。

    北京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錢坤認為,公私主體對于信息的處理行為具有結構相似性,二者的界限不再截然可分,特別是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巨型企業、平臺,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社會權力”。 與其糾結相應權利的公法屬性或是私法屬性,不如更加深入的觀察數據、信息的收集、處理行為,并結合不同的應用場景匹配不同的權利保護與風險規制手段,從而全面保障人的權利。

    認可用戶作為數據來源者,并擁有財產性權益

    目前,對于數字人權的保護問題,多位專家認為應解決數據確權的問題。關于數字公民的身份權利,華東政法大學數字法治研究院院長馬長山認為,數字人權更大意義上是一種價值上的指引,具有很強的導向性。“數字人權的保護如果想落到實處,那應該現實化、制度化。現實化、制度化的載體就是數字公民權。要確認數字公民的身份,在數字空間里,什么時候它應該有這樣公民的身份和權利。”馬長山舉例,比如說在公共和商業的數字空間里面,應該根據具體情況,為其限定具體的邊界。數據畫像能畫到什么程度,用戶對于自己的頭像昵稱等享有多大的權利等,這些都是應該考慮的內容。他認為,要更好的保護數字人權,首先要對數字公民的身份和權利進行確認。

    但同時也有專家關注到,關于數據要素、數據要素確權、數據要素流動下的個人權利保護背后,其實是一個數據要素確權難的問題。西北政法大學教授楊建軍認為,在實際操作中,需要考慮的是在數字確權這個大的制度體系當中,怎么來保護個人的數據權利或者信息權利等等。例如用戶的昵稱到底是屬于社交平臺還是用戶自己,能否一鍵同步至其他平臺?!拔覀儜撘宄恍┗締栴},比如確權到底想做什么?因為它能不能像一般的商品,如同土地、房屋那樣去確權、去交易。對公共平數據、商業數據、個人數據要區分看待?!?/p>

    對于跨平臺數據流通中的數字人權保護,華東政法大學研究人員吳濤認為,數字人權保護必然是要包含財產權益的保護,人權概念是非常廣闊且高級的一個概念,完全可以統籌財產權益的保護。他表示,像QQ頭像、微信昵稱這樣的內容創造,承載了用戶的勞動和個性化創造,并且與人格權益附屬財產價值的理論相符?!俺姓J用戶對平臺上個人數據享有財產性權益基礎,會有利于設計出更多保護用戶個人權益的制度,例如消費者保護基金、數據保險等?!?/p>

    鼓勵互聯互通,推進數據確權

    多位專家在研討會中提到的,雖然目前國內外對于相關問題的討論已經非常常見,但相關的立法、規則制定卻相對真空。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儲翔認為,對于數據確權需要更加合理的法理基礎。儲翔認為,諸如微信頭像、昵稱、好友關系等信息,不能簡單地套用過去的知識產權體系。他認為,數據并不同于版權或知識產權。即便他人借鑒和使用,比如你的微信頭像昵稱出現在了其他社交平臺上,那也不會侵犯你的人格權、財產權。

    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沈云樵表示,針對數據權利主體的確定,希望未來可以將司法機關納入進來。沈云樵認為,針對數據權利主體的確定,有四個問題需要面對,分別是是否是誰控制誰就所有,是否是誰產生誰就所有,是否是誰存儲誰就所有,是否是誰監管誰就所有。目前,針對數據權利總共有四方主體,分別是平臺方、用戶方、存儲方、監管方。近年來多閃與微信/QQ這類型糾紛的增多也說明,法院等糾紛解決機構應該在這其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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