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21期)。
據通告,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餅干、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方便食品、糕點、肉制品、蔬菜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12類食品29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286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棲霞區毛雄百貨店銷售的標稱興隆縣兆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丹皮,日落黃、檸檬黃和相同色澤著色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資料圖片)
二、南京漢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使用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鼓樓區李楠楠蔬菜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玄武朱玉平水產貿易店銷售的鯽魚(活),孔雀石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蘇果超市有限公司蘇瑞連鎖店銷售的香芹,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1.合格產品信息表.pdf
2.普通食品不合格產品信息表-6.9.pdf
3.食用農產品不合格產品信息表-6.9.pdf
4.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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