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個人信息如何加強保護是消費者非常關心的問題。
河南省消費者協會委托第三方專業調查機構,開展了個人信息保護情況專項調查。其發布的結果顯示,網購App存在同一產品不同價格的“殺熟”現象;生活運營平臺越用越貴;社交平臺通過搜索或瀏覽記錄推薦相關內容。
有6.9%的消費者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很不滿意
數據顯示,消費者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滿意率為73.9%。目前,大多數消費者對于個人信息保護現狀表示不同程度的滿意。
調查顯示,有9.0%的消費者表示對個人信息保護現狀很滿意,有25.0%的消費者表示比較滿意,有39.9%的消費者表示基本滿意,有14.9%的消費者表示比較不滿意,有6.9%的消費者表示很不滿意,4.3%的消費者表示不清楚/不了解。
數據顯示,近六成消費者在個人信息遭受泄露時會向公安機關報警。如果發生消費者個人信息泄露并造成影響,選擇報警的消費者最多,占比59.5%;其次是向國家網信辦舉報,占比37.3%;36.2%的消費者會尋找和聯系信息泄露源,要求其依法依規采取消除影響、經濟賠償等措施。
從訪問結果看,消費者對隱私協議的重視程度不夠,保護意識有待加強。
這么多常用平臺可能都在“盯”著你
根據調查結果,消費者遇到個人信息被過度收集的情況主要存在于以下幾方面:
一是移動、電信、聯通三大運營商過度收集個人信息,“運營商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經常收到營銷短信或電話”成為消費者的困擾。
二是各類社交生活類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被消費者認為存在強制要求授權、竊取個人信息的風險。
三是招聘求職、教育機構等平臺,消費者對各類平臺過度收集家庭成員、住址、收入狀況等個人信息表示了擔憂。
四是房產中介、銀行、保險公司等組織機構,121名消費者提到房產中介,76名消費者提到銀行,42名消費者提到保險公司。消費者表示機構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導致經常收到辦卡、賣房、賣保險等信息騷擾。
此外,調查顯示,消費者遇到的“大數據殺熟”現象主要存在于以下方面:一是網購App同一產品不同價格的“殺熟”現象;二是生活運營平臺越用越貴;三是社交平臺通過搜索或瀏覽記錄推薦相關內容,消費者提到抖音、微信、百度、微博等。(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郭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