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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從市減負辦獲悉,《進一步做好寧波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助力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印發。按照《實施方案》,寧波市今年將繼續深化政策直達快享機制,力爭為全市經營主體減負超460億元。
《實施方案》更加關注中小微企業,延長了中小微企業的部分政策年限。比如寧波市將繼續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執行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寧波市將延續執行對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落實減征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部分所得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與此同時,寧波市將繼續降低企業用工、用能、物流、綜合融資及其他成本。
比如寧波市將繼續落實緩減工會經費政策。企業撥繳上級工會經費緩減20%,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寧波市將降低企業不合理用電成本,增強煤電及風光機組并網發電能力。
寧波市將繼續發揮好央行政策性低息資金支持作用。對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支持,激勵金融機構擴大普惠小微貸款投放,執行期限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除此之外,寧波市將全方位規范涉企收費、涉企行政許可及其中介服務事項,全方位優化涉企監督檢查事項,全方位規范涉企評比達標、示范創建等事項,全方位優化升級政務服務,全方位推進企業服務專項行動。
“第一時間+頂格優惠”,已成為寧波落實各項降本減負政策的原則。近3年來,寧波通過實施政策“組合拳”,把引導創新與降本減負緊密結合起來,已累計為推動企業轉型升級降本減負1911.7億元。
來源:寧波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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