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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西寧5月12日電(記者 張添福)記者12日從相關部門獲悉,為充分發揮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作用,促進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青海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黃河青海流域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青海省是黃河的發源省,既是源頭區,也是干流區。
據悉,《黃河青海流域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充分發揮水行政執法在水資源管理中的作用和檢察公益訴訟的監督、支持和法治保障作用,通過集中整治黃河流域違法取水問題,有效規范流域內水資源節約、保護、開發、利用秩序,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實施方案》明確,本次專項行動重點針對黃河流域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拒不整改的違法取水問題進行排查,加強取水許可審批管理與水行政執法的銜接,加強水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開展問題專項整治,健全管理長效機制,著力提升黃河流域水資源管理能力水平,推動黃河流域取用水秩序持續好轉。
據悉,本次專項行動排查整治主要內容包括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未取得取水申請批準文件擅自取水、未依照批準的條件取水、未按規定安裝取水計量設施、違反生態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等。
本次專項行動期限為5月至12月,分為部署動員、排查整改、重點檢查、總結提升四個階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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