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碼:688096 公司簡稱:京源環保
江蘇京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資料圖】
江蘇京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規定和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以下簡稱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結合本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和評價辦法,在內部控制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的基礎上,我們對公司2022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了評價。
一. 重要聲明
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的規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其有效性,并如實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是公司董事會的責任。監事會對董事會建立和實施內部控制進行監督。經理層負責組織領導企業內部控制的日常運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本報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實現發展戰略。由于內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僅能為實現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此外,由于情況的變化可能導致內部控制變得不恰當,或對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據內部控制評價結果推測未來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風險。
二. 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1. 公司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結論
√有效 □無效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不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認為,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3. 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據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情況,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未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適用 √不適用
自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至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之間未發生影響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結論的因素。
5. 內部控制審計意見是否與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結論一致 √是 □否
6.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與公司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情況
(一). 內部控制評價范圍
公司按照風險導向原則確定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
1.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單位包括:江蘇京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
2. 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占比:
指標 | 占比(%)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資產總額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資產總額之比 | 100 |
納入評價范圍單位的營業收入合計占公司合并財務報表營業收入總額之比 | 100 |
3. 納入評價范圍的主要業務和事項包括:
公司的組織架構、發展戰略、人力資源、社會責任、企業文化、資金管理、資產管理、合同管理、采購業務、銷售業務、工程項目、擔保業務、財務報告、全面預算、募集資金、內部信息傳遞、信息系統等業務。
4. 重點關注的高風險領域主要包括:
安全生產風險、環境保護風險、投資管理風險、銷售風險和重大決策法律風險。
5. 上述納入評價范圍的單位、業務和事項以及高風險領域涵蓋了公司經營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遺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說明事項
不適用
(二). 內部控制評價工作依據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
1. 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是否與以前年度存在調整
□是 √否
公司董事會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對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認定要求,結合公司規模、行業特征、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度等因素,區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和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研究確定了適用于本公司的內部控制缺陷具體認定標準,并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資產總額 | 潛在錯報≥資產總額的1% | 資產總額 0.5%≤潛在錯報<資產總額的1% | 潛在錯報<資產總額的0.5% |
營業收入 | 潛在錯報≥主營業務收入的1% | 主營業務收入的 0.5%≤潛在錯報<主營業務收入的1% | 潛在錯報<主營業務收入的0.5% |
利潤總額 | 潛在錯報金額≥利潤總額的5% | 利潤總額的 3%≤潛在錯報金額<利潤總額的5% | 潛在錯報金額<利潤總額的3% |
不適用
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控制環境無效,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嚴重舞弊行為、公司更正和追溯已公布的財務報告、注冊會計師發現的卻未被公司內部控制識別的當年財務報告中的重大錯報。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機構對內部控制的監督無效。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企業會計準則選擇和應用會計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對于非常規或特殊交易的賬務處理沒有建立相應的控制機制或沒有實施且沒有相應的補償性控制;對于期末財務報告過程的控制存在一項或多項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證編制的財務報表達到真實、準確的目標; |
一般缺陷 | 未構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標準的其他內部控制缺陷。 |
不適用
3.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如下:
指標名稱 | 重大缺陷定量標準 | 重要缺陷定量標準 | 一般缺陷定量標準 |
造成直接財產損失金額 | 損失金額≥500萬元 | 250萬元≤損失金額<500萬元 | 損失金額<250萬元 |
不適用
公司確定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性標準如下:
缺陷性質 | 定性標準 |
重大缺陷 | 具備合理可能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行政處罰,危及公司主要業務活 |
動運營;具備合理可能性對戰略目標產生嚴重影響,全面危及戰略目標實現;公司決策程序不科學,具備合理可能性導致決策失誤、并購失敗、停產或危及公司持續經營。內部控制評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業務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統性失效。特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已經對外正式披露并對公司定期報告披露造成負面影響,被媒體頻頻曝光負面新聞.核心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人員紛紛流失。 | |
重要缺陷 | 具備合理可能性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對公司部分業務活動運營產生影響;具備合理可能性對戰略目標具有一定影響,影響部分目標實現;具備合理可能性導致公司一項或多項業務經營活動受到一定影響,但不會危及公司持續經營;受到國家政府部門處罰,但未對公司定期報告披露造成負面影響。 |
一般缺陷 | 幾乎不可能發生違規問題,不屬于政府及監管部門關注和處罰的重點問題;幾乎不可能發生或影響戰略目標的程度較低,范圍較?。粠缀醪豢赡馨l生或導致公司個別業務經營活動運轉不暢,且不會危及公司其他業務活動;受到省級(含省級)以下政府部門處罰但未對公司定期報告披露造成負面影響。 |
不適用
(三). 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 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1.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不適用
1.4.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及整改情況
2.1. 重大缺陷
報告期內公司是否發現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不適用
2.4.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經過上述整改,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公司是否發現未完成整改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內部控制相關重大事項說明
1. 上一年度內部控制缺陷整改情況
□適用 √不適用
2. 本年度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及下一年度改進方向
√適用 □不適用
2022年,公司依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及其他內部控制監管要求,結合公司相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控制評價工作。同時,公司聘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內部控制實施情況進行了獨立審計。公司在財務報告和非財務報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總體得到持續有效運行。
2023年,公司將結合發展戰略和外部經營環境變化,結合公司所在行業發展態勢持續修訂、完善各項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保持內部控制體系持續有效運行,進一步推進精細化管控,加強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持續優化各項業務流程和內控環境,為公司經濟效益、戰略目標的實現提供有效保障,促進公司可持續發展。
3. 其他重大事項說明
□適用 √不適用
董事長(已經董事會授權):李武林
江蘇京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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