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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工作人員挪用儲戶243萬存款后:儲戶沒經常查詢余額,不賠-全球熱頭條

    2023-03-17 16:09:32 來源:映襯生活的身影

    近日,南京李先生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挪用的遭遇被曝光后,不但在網上引發了廣泛關注,甚至還一度上了平臺的熱搜。同時因為與李先生發生糾紛的銀行說出了一句話,不少網友聽到后都紛紛表示“信任危機”已經到來。

    據當事人李先生透露,他在郵政銀行南京江寧支行存了243萬元的定期,當家里需要用錢的時候,他便打算去銀行取出來。令他沒有想到的是,他拿著存折去銀行取錢時,工作人員竟然告知他,存折里面的錢沒有了。李先生報警后,經過警方調查除了李先生第一筆存款信息是真的,另外兩筆都是假的。


    (資料圖片)

    事情被發現后,李先生存款失蹤的幕后黑手郵政儲蓄銀行南京江寧支行的行長也被控制了起來。對于自己挪用儲戶的行為被發現,行長被逮捕后立刻就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后續經過法院審判,原郵政銀行“南京江寧支行”行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責令退賠被害單位2430109元。

    因為錢已經被用完了,銀行又不愿先行墊付李先生的243萬存款,李先生為了拿回自己的存款就把郵政銀行給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后認為,儲戶機構應當保證儲戶的本金以及利息的支付。本案中,李先生將存款交給了時某寧(原郵政南京江寧支行行長),存折上蓋有郵政江寧支行的印章,而事發前,時某寧又是支行行長,存款又是被他私自挪用,所以法院作出了返還儲戶存款的判決。

    本以為法院已經判決銀行退還存款了,自己就可以拿回存款,令李先生感到憤慨的是,事后銀行不但拒絕執行判決,反而還將責任推到了李先生身上。

    由于銀行不認可判決結果,在拿到一審判決后就提起了上訴,銀行對此給出的理由是,李先生沒有經常查看自己的余額,自身沒有盡到審查義務,所以他的損失和銀行無關。

    從2022年7月到2023年1月17日,該案經歷了六次庭前會議,因為銀行不認可自己有責任并拒絕賠償,事情也一直沒能得到解決。

    事情在網上引發熱議后,2023年3月16日,有記者專門聯系了涉事銀行,在得知記者的身份后銀行工作人員立刻掛斷了電話。

    其實此類事件并不是個案,此前也曾多次發生過銀行工作人員挪用儲戶存款的事件,但是作為一個依靠信任作為基石的行業,涉事銀行卻屢屢推卸責任將過錯推給了儲戶,這種做法無疑會讓儲戶感到擔憂。

    錢存到了銀行,銀行工作人員把錢挪走了,責任不是應該由銀行來承擔,這是最基本的道理和邏輯,銀行難道真的不知道嗎?

    既然銀行認為儲戶有過錯,將事情提交到法院,為何面對法院判決,銀行卻遲遲不肯執行?

    針對于此事,有專業人士指出,如果李先生的這筆存款拿不回來,那么很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此后其他銀行工作人員挪用儲戶存款被揭發后,其他銀行也都會效仿此案件。

    但是李先生拿回這筆存款的話,那么銀行在往后管理儲戶的存款時,會加強對儲戶存款的管理,避免再出現此類事件,因為出現一次挪用存款的事件,銀行就要面臨巨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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