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半年,民營銀行再次因違規問題集體受到監管關注。這其中,關聯交易為何成為處罰的“重災區”?隨著監管力度加大,民營銀行該如何在保證業務合規的前提下開發出創新產品,持續提升盈利能力?
開業的第六個年頭,重慶富民銀行在業績增長乏力的同時還面臨著巨額罰單問題。
日前重慶銀保監局披露對富民銀行的處罰信息,因存在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信貸資金被股東占用等17項問題,重慶銀保監局決定對富民銀行罰款850萬元,該行董事長、行長、副行長等相關責任人一同被罰。
重慶富民銀行再收巨額罰單
9月末,重慶銀保監局在官網披露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因存在關聯交易定價不公允、向關聯方輸送利益、關聯交易管控不到位、與關聯方合作助貸業務中接受虛假用途材料發放貸款、弱化關聯企業投資類業務審查、信貸資金被股東占用、風險管控嚴重不審慎、規避業務實質進行監管套利等17項違法違規行為,重慶銀保監局決定對重慶富民銀行罰款850萬元。同時,相關責任人中,富民銀行董事長張國祥被罰50萬元、行長楚龍春被罰款30萬元、副行長鐘子明被罰款20萬元,李丙洋被警告。
對此,富民銀行很快做出回應,表示上述相關事項是2020年監管部門對該行進行的例行業務檢查,該行高度重視監管在檢查中指出的問題,并按照檢查意見要求,針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堅持舉一反三,從嚴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完善制度、優化流程,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開業至今五年間,富民銀行曾在2019年10月收到首筆來自于央行的罰單,處罰金額1萬元。去年3月份,因涉虛報、瞞報金融統計資料等7項違法行為,富民銀行被央行重慶營管部作出警告并罰款184.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約30.35萬元,合計罰沒214.85萬元。
資料顯示,富民銀行是中西部第一家民營銀行,由瀚華金控、宗申集團、福安藥業、渝江壓鑄、海特環保、陶然居和博恩科技重慶七家民營企業共同發起設立,注冊資本30億元,2016年8月獲批開業。其中,港股上市公司瀚華金控持股30%,為該行第一大股東。
根據瀚華金控歷年披露的年報,開業前三年富民銀行業績呈現爆發式增長。2016年至2019年,富民銀行分別凈利潤180萬元、1080萬元、5260萬元、2.19億元。其中,2017年至2019年富民銀行凈利潤同比分別增長500%、387%、315.4%。
2020年,富民銀行共計實現收入17.15億元,同比增長64%,但凈利潤2.16億元,同比微降0.96%,為開業以來首次業績下降。今年上半年,富民銀行凈利潤1.62億元,同比繼續下降4.27%。
由于成立時間較短,且受制于營業網點較少或者無實體網點等原因,民營銀行一直面臨著攬儲問題。2018年,民營銀行智能存款產品涌現,富民銀行也順勢推出相關產品“富民寶”,借助互聯網渠道加速擴張。但隨著年初互聯網存款新規發布,地方法人異地攬儲盲目擴張被叫停,此前通過互聯網渠道攬儲的多家民營銀行出現不同程度的縮表,與擁有著龐大流量優勢的互聯網系民營銀行差距拉大。截至今年6月末,富民銀行總資產528.43億元,資產擴表戛然而止。其負債總額491.64億元,也較上年末小幅縮水。
有市場人士表示,隨著政策不斷規范,監管力度趨嚴,民營銀行攬儲難度加大,如何在保證業務合規的前提下開發出創新產品,持續提升盈利能力,或是民營銀行接下來需要解決的問題。
關聯交易管理成重點
時隔近半年的時間,民營銀行再次因為各類違規問題集體受到監管關注。
調查發現,自今年1月和3月吉林億聯銀行、溫州民商銀行相繼被罰之后,近半年時間都沒有民營銀行再收到銀保監會處罰。
然而,這一情形在9月份有了變化,除了上述領下最大罰單的重慶富民銀行之外,上海華瑞銀行、遼寧振興銀行也陸續領罰,且涉及多項違規,均為百萬的大額罰單。
具體來看,9月7日,上海華瑞銀行因未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未經任職資格許可任命高級管理人員、違規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等11項主要違規事由,被罰沒共520.58萬元。9月24日,振興銀行因重大關聯交易管理不規范、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等4項違規,被處以140萬元罰款,該行首席風險官肖煜被處以10萬元罰款。
“從披露信息看,這幾家民營銀行受罰原因主要涉及內部管理不規范、關聯交易管控不到位及違法審慎經營原則等。”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這反映出部分民營銀行內部治理不夠完善,業務開展存在違規問題,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不足,對風險和監管法規的缺乏必要的敬畏等。”
周茂華認為,關聯交易是這幾家民營銀行遭罰的共同點之一,很大程度與民營銀行股東結構有關,民營銀行股東很多是來自實體企業,且與這些企業關聯行業企業多,就可能出現部分股東及關聯企業從本行獲取信貸支持等情況。另外,由于民營銀行在網點、客戶、品牌、融資渠道、人才等方面存在一定“短板”,導致部分民營銀行的融資壓力相對大,也可能導致部分民營銀行同業負債占比過高等問題。
據了解,關聯交易管理問題作為民營銀行面臨的重要風險,早已被監管所重視。2017年1月,原銀監會印發《關于民營銀行監管的指導意見》,要求民營銀行應當加強關聯交易管理,嚴格控制關聯授信余額,嚴禁違規關聯交易。鼓勵民營銀行在章程或協議中載明,主要股東但不限于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不從本行獲得關聯授信。
對于民營銀行加強合規經營的問題,周茂華表示,“從趨勢看,從防范金融風險、維護市場正常競爭秩序、推動金融機構審慎經營和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看,未來監管常態化,并將不斷提升監管效率與能力。民營銀行需加快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內部治理、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憑借自身優勢,增強高質量金融服務供給能力,實施錯位競爭。” (錢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