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榕泰發布延期回復上交所年報問詢函的公告,稱鑒于《問詢函》涉及的內容較多、工作量大,公司將延期提交書面回復并披露。
上交所的《問詢函》對ST榕泰資金占用及償還情況、審計保留意見和內控否定意見、其他應付款等問題提出問詢,要求公司進行詳細說明,并要求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以及會計師對相關問題發表明確意見。
據了解,ST 榕泰的關聯關系、關聯交易等問題是公司長期存在的內控缺陷。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廣東榕泰與中粵農資、和通塑膠、永佳農資、國華機電構成關聯關系,多次發生關聯交易。但廣東榕泰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中均未如實披露上述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的事實,導致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在上交所針對前述關聯關系下達問詢函,以及媒體質疑時,廣東榕泰披露的澄清公告仍然否認存在關聯關系的事實。據此,廣東證監局按照新證券法的規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的高額罰款。
據從事投資者維權的證券律師楊泉軍介紹,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間,買入廣東榕泰股票的投資者,在2020年5月22日之后無論是持有還是賣出,都可以通過微信fazhi315咨詢或者起訴。據悉,第一批投資者對ST榕泰提起的維權訴訟,即將提交廣州中院立案。依據新《證券法》第八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存在虛假記載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楊成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