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中國銀行(601988)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下文簡稱“河南銀保監局”)開封分局對中國工商銀行(601398)開封分行作出處罰通報,處以罰款30萬元。
通報顯示,中國工商銀行開封分行的法人為王振。公開報道顯示,王振為中國工商銀行開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中國工商銀行開封分行被處罰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固定資產貸款資金被違規挪用”,河南銀保監局開封分局依據《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四十一條、《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等有關法規,對中國工商銀行開封分行處以罰款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