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蘇州維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嘉科技”)創業板IPO獲受理。作為一家主營PCB核心設備以及其他專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維嘉科技曾連續兩年被中國電子電路行業協會及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評選為“中國電子電路行業百強企業”。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家企業,《紅周刊》記者在梳理其招股書內容時發現,維嘉科技的營收數據不僅存在勾稽異常,且銷售額與客戶披露的采購額也并不對應,此外,公司所謂的百強榮譽公示的營收數據也與招股書數據不匹配。
營收數據異常
交易真實性存疑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2018年至2020年1~3月),維嘉科技實現營收分別為23404.05萬元、22968.56萬元、48124.15萬元和13586.76萬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營收增長率分別為-1.86%、109.52%;同期歸母公司凈利潤分別為-1694.35萬元、1563.61萬元、5553.31萬元和1091.29萬元。表面上,公司營收和業績表現在近兩年還是不錯的,可事實上若進一步核算與維嘉科技營收相關數據間匹配關系,可發現該公司的營收數據或有一定疑點。
2020年,維嘉科技主營業務收入為47376.00萬元,若考慮到增值稅13%的影響,則可估算其2020年的含稅主營業務收入約為53534.88萬元。同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35910.59萬元,此外,2020年公司新增加預收款項及合同負債合計1659.51萬元。剔除這方面影響,與2020年營收相關的現金流入了34251.08萬元。將其與同期含稅營收勾稽,有19283.8萬元營收并未收到現金,理論上,應體現為當期的經營性債權的增加。
然而在維嘉科技2020年的資產負債表中,維嘉科技的應收款項融資、應收賬款(含壞賬準備)、應收票據、合同資產合計為11942.10萬元,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數據不僅沒有增加,相反還減少了4958.34萬元,與理論值偏差高達24242.14萬元。
表1 營業收入相關數據(單位:萬元)
來源:公司招股書
同樣的邏輯分析2019年數據,可發現這一年的營收數據也存在偏差。招股書披露,維嘉科技2019年的主營業務收入為22415.7萬元。考慮到2019年增值稅稅率改革,因此,2019年第一季度的主營業務收入按16%的增值稅稅率估算,后三季度的主營業務收入按13%的增值稅稅率估算,則推算出維嘉科技2019年的含稅主營業務收入約為25384.34萬元。
同期,維嘉科技“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9803.04萬元,預收款項及合同負債較上期末減少了1410.18萬元。剔除這方面影響,則與2019年營收相關的現金流入了11213.22萬元,相比當期的含稅營收少了14171.12萬元。理論上,當期的經營性債權應增加相應金額才合理。
然而,2019年維嘉科技的應收款項融資、應收賬款(含壞賬準備)、應收票據、合同資產合計為16900.44萬元,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數據同樣減少了3603.25萬元,如此情況也導致結果與理論值偏差高達24242.14萬元。
維嘉科技連續兩年數據都存在2億多元的偏差,顯然這是很難令人理解的,進而也讓人懷疑其持續增長的營收很可能不準確。
其實,除了財務數據核算上的勾稽差異,維嘉科技招股書披露的對客戶的銷售數據與客戶披露的采購數據也是不統一的。
招股書披露,五株集團為維嘉科技2018年和2019年的第一大客戶,公司對其產生的銷售額分別為3850.27萬元和3477.24萬元。而五株集團招股書披露,該公司2018年和2019年對維嘉科技產生的采購額分別為3762.93萬元和2769.49萬元,比維嘉科技披露的相應數據分別少了87.34萬元和707.75萬元。很顯然,兩家公司披露的數據,至少有一家數據是存在問題的。
此外,維嘉科技與2020年新增的大客戶南通巨強之間交易也是存在疑點的。招股書披露,南通巨強成立于2020年5月8日,而維嘉科技卻在2020年3月11日與南通巨強簽署了一筆金額為1637.49萬元的重要銷售合同,目前已履行完畢。從時間點看,南通巨強成立時間點要晚于合同簽訂日期的,這種客戶公司未成立就存在銷售結果的現象顯然是令人奇怪的,令人懷疑維嘉科技與該客戶之間的交易是否真實?
榮譽真實性待考
獨董或難獨立履職
在上述疑點之外,《紅周刊》記者發現招股書披露的營收數據與公開信息還存在較大出入。
招股書多次表示,公司在2018年和2019年被中國電子電路行業協會及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評選為“中國電子電路行業百強企業”,獲得國內外主要PCB制造商的廣泛認可。然而根據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中國電子電路行業百強企業名單顯示,綜合PCB企業排名百強和內資PCB企業排名百強中均沒有出現維嘉科技的身影,只是在專用設備和儀器行業15強名單中,維嘉科技在2018年以1.5億元的營業收入位列第14位,2019年則是以2.56億元的營收位列第7名。同時還顯示,維嘉科技2017年的營收也是1.5億元。
招股書披露,維嘉科技2018年的營業收入為2.34億元,這一金額比上述名單披露的數值要多出8400萬元,而2019年的2.3億元營業收入則比上述名單給出金額少2600萬元。很顯然,招股書披露的營收與該15強名單給出的營收數據差異較大。那么,哪一個數據才是真實的?
除此之外,維嘉科技還在2019年獲得湖南省電子電路行業協會頒發的“2019年度技術創新獎”。值得一提的是,維嘉科技現任獨立董事曾曙從2018年10月至今任湖南省電子電路行業協會秘書長兼黨支部書記。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顯示,湖南省電子電路行業協會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業務范圍包含調查研究、決策建議、行業自律、反映訴求、信息交流、人才培訓、咨詢服務等。曾曙在該社會團體成立當月就擔任了其秘書長兼黨支部書記。
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號——獨立董事備案》有規定,“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不得被提名為該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維嘉科技作為擬上市公司,或應參照執行。
目前維嘉科技共有三名獨立董事,分別為曾曙、崔錚(ZHENGCUI)、曾全。三人任期從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根據法律意見書披露,只有曾全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而曾曙、崔錚(ZHENGCUI)尚未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其中崔錚(ZHENGCUI)在200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中科院蘇州納米技術與納米仿生研究所研究員、印刷電子學研究部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并于2019年12月退休。
招股書披露,公司在2018年與獨立董事崔錚(ZHENGCUI)任職的中科院蘇州納米技術與納米仿生研究所等高校和研究院建立了產學研聯合體,雙方成立了“激光微納加工工程中心”,工程中心取得的知識產權系由雙方共同投入資源形成,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獨立董事曾在公司合作研發單位任職,這難免讓人擔憂獨董能否獨立履職。
采購數據異常
除了營收方面數據異常,維嘉科技采購數據同樣存在較大的異常。
招股書披露,維嘉科技2020年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原材料的金額為17375.55萬元,占采購總額的比例為43.38%,由此推算出當期維嘉科技的原材料采購總額約為40054.29萬元。
在2020年的合并現金流量表中,維嘉科技“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25786.11萬元,剔除當年預付款項增加的674.23萬元的影響之后,則與采購相關的現金支出為25111.88萬元。若先不考慮公司的采購增值稅情況,就將未含稅采購額與現金支出相勾稽,可發現2020年未含稅采購比現金支出多14942.41萬元。理論上,該部分應體現為經營性債務的增加。
可事實上,維嘉科技2020年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合計達21723.17萬元,比2019年相同項目的增加額僅新增了9594.67萬元,與理論應增加額相比要少5347.74萬元,這一情況意味著公司至少有5347.74萬元采購額是沒有獲得相應數據的支持。
表2 采購相關數據(單位:萬元)
來源:公司招股書
2019年情況亦是如此。招股書披露,維嘉科技2019年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原材料的金額為7563.67萬元,占采購總額的比例為42.03%,由此推算出當期維嘉科技的原材料采購總額約為17995.88萬元。
而同期維嘉科技“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9362.28萬元,剔除當年預付款項減少的434.23萬元的影響之后,則與采購相關的現金支出為9796.51萬元。若先不考慮公司的采購增值稅情況,就將未含稅采購額與現金支出相勾稽,可發現2019年未含稅采購比現金支出多了8199.37萬元。理論上,該部分應體現為經營性債務的增加。
事實上,維嘉科技2019年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合計達12128.50萬元,僅比2018年相同項目的增加了569.35萬元,這一結果遠遠小于理論應增加值的,相差了7000多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結果還是在未考慮增值稅情況下的差異,若考慮增值稅的影響,這些差額還將會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