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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企業上市將收“紅包” 每家企業保費補貼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2022-04-12 08:17:03 來源:金融投資報

    4月11日,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落實國家和省系列助企惠企政策,成都市出臺了《支持市場主體健康發展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政策措施》(下稱《助企30條》),內容涵蓋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支持重點行業穩定發展、強化服務業企業幫扶激勵、促進外資外貿更好發展、支持市場主體擴大項目投資、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加強企業要素保障、優化為企服務營商環境八個方面。

    降低中小微企業經營成本

    在降低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成本方面,《助企30條》一方面利用普惠政策全覆蓋,通過落實國家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給予房租補貼等方式給予支持;另一方面針對受疫情影響相對嚴重的餐飲、零售、文旅、交通運輸等行業進行專門的獎補支持,促進企業盡快走出困境、恢復正常經營。

    在減免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房租方面,對生產經營暫時有困難但產品有市場、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力的非國有中型企業,以及勞動力密集、社會效益高的民生領域非國有中型企業,2022年減免3個月房租;對非國有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若承租的上述房產位于2022年依據國家標準被劃定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區(市)縣范圍內的,2022年減免6個月房租,其他區域減免3個月房租。

    同時,《助企30條》落實國家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即落實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落實國家設備器具所得稅稅前扣除,即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稅法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等;落實國家普惠性稅收減免擴圍,即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繼續落實疫情期間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

    支持工業企業穩定發展

    《助企30條》支持工業中小企業成長。對列入成都市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培育名單的,全年固定資產投資達到50萬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資達到2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不超過實際投入的12%給予最高120萬元補貼。對新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新獲評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稱號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年度營收首次突破10億元(含)、30億元(含)、50億元(含)、100億元(含)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以后每跨越一個百億元臺階(凈增長100億元及以上),相應給予100萬元獎勵。

    同時,為支持工業企業穩定發展,《助企30條》落實國家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落實國家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以及降低標準化廠房使用成本。

    《助企30條》為強化服務業企業幫扶激勵,降低服務業企業經營成本,2022年對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支持服務業企業上規模上臺階,對2022年新增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等。

    為加強餐飲零售等行業幫扶,對餐飲、零售、外賣配送、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和屬于應檢盡檢人員范圍的酒店企業員工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由所在地區(市)縣給予檢測費用全額補貼等。繼續落實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暫退比例為80%。

    成都企業上市將收“紅包”

    為加強外商投資項目支持,《助企30條》對年外商直接在蓉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新設項目、增資項目(不含房地產、金融業項目),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的,按其當年外商直接投資金額的2%進行獎勵,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最高1000萬元。

    《助企30條》提出降低外資企業稅費成本,對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經成都海關驗證有上年度出口實績的小微企業、跨境電商企業購買出口信用保險給予100%保費補貼等,每家企業保費補貼合計不超過200萬元。

    為支持市場主體擴大項目投資,《助企30條》加強項目資金和要素保障,即積極爭取和運用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政府專項債、保險資金等各類資金支持成都市項目建設,支持采用基礎設施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有效盤活存量資產,擴大項目投資基本盤。為支持企業增加投資,對符合條件的新引進協議投資1億元以上且在本年內開工的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按照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3%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

    在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方面,落實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落實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從 2022 年起到 2023 年 6 月底,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放符合條件的普惠小微貸款,按余額增量提供激勵資金,資金按季度審批發放。并且支持企業直接融資,對擬在滬深北交易所上市的成都市企業,上市申請被證監會受理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首發上市的企業,按實際募資凈額(扣除發行費用)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350萬元獎勵。(本報記者 劉敏)

    標簽: 企業上市 首發上市 給予獎勵 保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