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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新規來了 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開始

    2022-03-01 09:03:01 來源:金融投資報

    自2022年3月起,一批新規將正式落地實施。金融投資報記者注意到,這批新規事關企業不得利用個人信息搞大數據“殺熟”、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開始、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區域擴至全國……一起來看看,哪些與你的生活相關。

    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差別待遇

    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等干預信息呈現;不得利用算法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網絡;不得根據消費者的偏好、交易習慣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施不合理的差別待遇等。

    個人收款碼不關閉不停用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近日發布公告稱,新設“個人經營收款碼”,用戶可自由選擇使用。用戶使用“個人經營收款碼”,服務不減、體驗不變,賦碼過程免費,并可享受更高效的交易對賬等服務。同時明確,現行“個人收款碼”不關閉、不停用、功能不變。

    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開始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即將開始,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為提升辦稅效率和申報體驗,今年稅務部門新推出了預約辦稅服務。納稅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間辦理年度匯算,可于6:00-22:00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以后,無須預約即可辦理。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將實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月22日發布《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個人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將按規處理。

    舉報違法使用醫保基金或可得獎勵

    國家醫保局公布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明確,鼓勵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具體線索。經查實符合舉報獎勵條件的舉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予以獎勵。

    最高法修改司法解釋為懲治P2P等非法集資提供依據

    最高法發布新修改的非法集資刑事司法解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增加規定網絡借貸、虛擬幣交易、融資租賃等新型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并增加“以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老年產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為依法懲治P2P、虛擬幣交易、養老領域等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

    企業因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等致經營困難的可申請“休眠”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自2022年3月1日起實施,明確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可以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

    市場主體應當在歇業前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歇業期限、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等信息。市場主體歇業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市場主體在歇業期間開展經營活動的,視為恢復營業,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將實現全國互認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

    《辦法》中明確提出醫療機構應當按照相應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同時,明確了開展互認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檢查的具體情況,并要求醫務人員加強醫患溝通,對于檢查檢驗項目未予互認的,應當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復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標簽: 社會保險 行政監督 一批新規 個稅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