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出臺《關于發展壯大市場主體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提到,上海將制定實施《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 等一系列指導性規則,及時為新業態、新模式提供運行規范,以跨前服務強化預防式監管。
1月14日,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就《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舉行新聞通氣會。指引要求,盲盒內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 200 元。
同時,不得以盲盒形式進行銷售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活體動物等。盲盒經營者不得向 8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 8 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確認監護人同意。
此外,抽取規則方面,盲盒經營者應公示商品種類、抽盒規則、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費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設定、抽取結果、發放情況記錄以備查。鼓勵設定保底機制。經營者不應過度營銷,助長消費者炫耀攀比心理,不宜開展饑餓營銷,故意調低特定商品的抽取概率。
站長之家獲悉,早在去年 11 月,上海市消保委就曾發布未成年人盲盒消費調查報告稱,盲盒溢價明顯,二級市場有炒作嫌疑。基于盲盒的未成年人社交行為,容易催生未成年人攀比心理,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當時,上海市消保委建議,出臺專門措施對針對未成年人的盲盒銷售行為進行限制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