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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三層、外三層”?期待新國標終結“過度包裝”

    2021-09-22 09:45:24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拒絕“里三層、外三層”,限制過度包裝迎來新國標。不少消費者反映,目前市場上部分食品和化妝品企業還存在包裝過度、不環保、不節約的情況,超出了包裝本身的基本功能。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發布新修訂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23年9月起實施。

    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由來已久,研究表明,我國包裝廢棄物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這些包裝廢棄物中,大部分是過度包裝產生的??梢?,我國商品過度包裝現象非常普遍,所衍生出的社會問題也很嚴重,跟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既浪費了資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包裝廢棄物更是對環境造成了污染。有鑒于此,新國標對食品和化妝品的包裝規格進行了嚴格限制,我們期待在新國標實施后,發揮終結“過度包裝”的作用。

    時下,消費者購買商品時,經常遇到重重疊疊的畸形包裝情況,主要體現為包裝層數過多、材質豪華、體積過大等,外包裝看上去十分精美高檔,然而并不實用。而且,由于這些包裝為了突出商品特色,大都采取特別設計、特殊材質,占用了過多的商品體積比例,導致商品成本大幅增加,又沒有實際用處,有效回收率非常低,往往只能丟棄掉,形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與勤儉節約、綠色環保的時代潮流相悖。

    為遏制商品過度包裝,新國標嚴格細化包裝標準,規定了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和包裝成本要求,以及相應的計算、檢測和判定方法,便于消費者度量比較,更容易辨識是否屬于過度包裝。比如新國標規定,食品中的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包裝,其他食品和化妝品不應超過四層包裝,那么只要相關商品的包裝層數超過規定數字,就可以簡單判定為“過度包裝”,消費者可以行使監督權,主動抵制過度包裝商品。

    新國標留了2年的過渡期,讓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新標準要求,對產品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同時需要消納庫存包裝以及待售商品,以避免浪費存量包裝。按照規定,在過渡期后,市場上不允許再生產和銷售不符合新標準的食品和化妝品。因此,相關企業應轉變思維,抓緊時間,在過渡期內消化掉存量包裝和商品,盡快設計出符合新國標的包裝方案,與“過度包裝”概念永遠作別。

    消費者購買商品的選擇依據,主要是基于品質,包裝則是多余之物,過度包裝無益于品質的增益,反而會增加消費負擔,如同畫蛇添足,難以被消費者認同了。而且,從社會文明的發展歷程看,隨著大眾的環保意識逐漸覺醒,商品的過度包裝也會遭到市場拋棄,轉向設計化繁為簡、使用綠色材質等。因此,在我國大力倡導發展綠色經濟,努力達成“雙碳”目標之際,消費者也要履行義務和責任,主動拒絕過度包裝,以形成市場合力,倒逼企業加快改變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