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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廉潔江西消息:經中共贛州市委批準,贛州市紀委市監委對贛州市政協機關原一級調研員黃明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明哲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信馬列信風水,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私德不修,逾越道德底線;權力觀、價值觀扭曲,公權私用,親清不分,甘于被“圍獵”甚至主動尋租,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招投標、土地出讓、項目承接、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明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贛州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黃明哲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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