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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遭掌摑還手被警方認定互毆引爭議,律師:應認定為正當防衛|熱議

    2023-05-08 14:59:05 來源:瀟湘晨報

    被掌摑后還手,被認定成“互毆”?近日,一名女子發布的視頻引發熱議。

    該女子發布視頻稱,當天其獨自乘坐高鐵,在其后排坐了5個人,其中兩個大人三個小孩。列車行進過程中,孩子一直在玩游戲,其間多次撞擊其所坐椅背。


    (相關資料圖)

    該女子稱,由于無法忍耐孩子多次撞擊其椅背的行為而回頭制止。而其制止孩子的行為引起孩子家長不滿,雙方因此起了爭執。爭執中,孩子家長扇了該女子一巴掌,該女子也進行了還擊。

    據新黃河報道,5月3日,孩子家長報警,上述涉事女子被傳喚。該女子認為孩子父母有錯在先,還先動口罵人并且動手打人,應是主要責任方,因此拒絕和解。最終,警方認定雙方構成“互毆”,對上述被打后還手的女子處以200元行政處罰,對孩子家長處以500元行政處罰。

    瀟湘晨報(報料微信:xxcbbaoliao)記者注意到,在網傳的成都鐵路公安局成都公安處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查明事實為“2023年5月2日21時許,C6276次列車運行至眉山東至成都東區間,違法行為人因座位背后小孩吵鬧,與小孩家長楊某某發生爭吵,進而互相用手毆打對方,導致雙方臉部輕微受傷,違法行為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毆打他人。并顯示,以上事實有違法行為人及楊某某的申辯和陳述,多名證人證言、列車監控視頻、巡檢儀視頻等證據證實。

    此事在網上發酵后,網友普遍疑問,為什么被打了不能還手,是否只能挨打,然后報警等待?被打還手,為什么是互毆而不是正當防衛?

    對此,5月8日,北京市中聞(長沙)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凱對此進行了解讀。

    劉凱表示,準確界分相互斗毆與正當防衛的界限,關鍵看行為人在主觀意圖上是為了防衛合法利益還是故意不法侵害他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印發《關于依法妥善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指導意見》,辦案機關應當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綜合考察案發起因、對沖突升級是否有過錯、是否使用或者準備使用兇器、是否采用明顯不相當的暴力、是否糾集他人參與打斗等客觀情節,準確判斷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圖和行為性質。

    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斗,對于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沖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故意挑撥對方實施不法侵害,借機傷害對方的,一般不認定為正當防衛。

    列車作為公共場所,每一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公共秩序。

    此案中,孩子在行進的列車玩游戲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險性,加之孩子們在玩游戲時不時撞擊前排椅子后背,嚴重影響前排乘客的休息。當前排乘客制止孩子的行為,并向孩子的家長提出請求時,孩子家長應當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對孩子的行為進行有效管束。相反,孩子家長不僅不為孩子的行為道歉,還對前排乘客進行辱罵攻擊。在這種情況下,前排乘客有權采取合理的措施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前排乘客的行為應當認定正當防衛。

    作為司法機關要切實轉變司法觀念,堅決摒棄“唯結果論”和“各打五十大板”等執法司法慣性。對引發爭吵有過錯、先動用武力、使用工具促使矛盾升級的一方實施還擊的,可以認定還擊一方具有防衛意圖,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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