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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為加強養老保險公司監管,規范養老保險公司經營行為,保護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1月6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提出,養老保險公司應當走專業化發展道路,積極參與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聚焦養老主業,創新養老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需求。
《暫行辦法》還提出,養老保險公司經營的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疾病保險等不具有明顯養老屬性的保險業務,其合計保費規模不得超過年金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業務總保費規模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