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在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方面,《辦法》指出,保險機構不得允許第三方合作機構在營業網點或者自營網絡平臺以保險機構的名義向消費者推介或者銷售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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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銀保監會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在保護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方面,《辦法》指出,保險機構不得允許第三方合作機構在營業網點或者自營網絡平臺以保險機構的名義向消費者推介或者銷售產品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