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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外來企業與本地企業同等待遇,不得強制要求進皖企業辦理進入當地的備案手續。近日,市城鄉建設局轉發省住建廳《關于優化進皖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此予以明確。
通知要求,統一建筑市場監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活動省外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檢測企業,進皖承接工程建設業務,應在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登記企業和人員相關信息(以下簡稱進皖企業信息登記);委托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設服務中心負責進皖企業信息登記統一管理服務;各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并對企業在本地區的建筑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給予進皖企業與本地企業同等待遇,不得強制要求進皖企業辦理進入當地的備案手續,不得強制要求設立子公司(分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繳納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證金,不得強制扣押企業和人員相關證照資料,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市場準入門檻,不得限制進皖企業在本地承攬業務。
此前,進皖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實行全程網辦。企業、人員登錄安徽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在“進皖信息登記”模塊登記錄入企業和人員相關信息,并將相關原件掃描后上傳即可,無需到現場辦理。
通知同時要求規范進皖企業行為,進皖企業在承接的工程項目施工技術交底、地基驗收、基礎驗收、主體驗收、竣工驗收時,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業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由本人到施工現場參加,否則按有關規定,記錄不良信用,并暫停其本人登記服務。關鍵崗位人員兩次及以上不到現場參加的,限制其在皖擔任工程項目相應關鍵崗位人員。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加強對進皖企業的市場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清理出安徽建筑市場。要重點監管進皖企業建筑市場行為、關鍵崗位人員變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項目管理實施、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