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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李某因拒不支付勞務費,最后被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幾年前,吳某承包了李某手中的部分工程,李某一直未能支付分包工程勞務費。多次催討未果,吳某遂訴至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經法院審理,判令李某支付吳某勞務費,但李某仍久拖不支付。 2022年7月申請執行人吳某依據生效判決文書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李某進行強制執行,要求李某支付其勞務費100余萬元。
立案后,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財產申報表,但其拒不配合執行工作,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且始終未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狀況。2022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決定將被執行人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今年以來,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助力首府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曝光力度,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391人,對25971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努力營造“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氛圍,有效維護法律權威。(記者 呂會生 通訊員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