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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熱消息:廣東明確:失業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

    2022-12-05 20:54:48 來源:瀟湘晨報


    (資料圖)

    12月5日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官網獲悉,該廳聯合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發布《關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稿)》(下稱《管理辦法》),從借款人對象范圍、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創業擔保貸款流程管理等九個方面,對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管理辦法》強調,失業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

    省人社廳介紹,《管理辦法》強調失業保險基金不能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對原管理辦法關于“失業保險基金用于擔保基金和貼息資金管理”等內容進行刪除。原來已劃轉形成的擔保基金,按照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使用管理,做好政策銜接。

    《管理辦法》同時明確建立擔保基金動態調整機制,允許地市在擔保基金放大倍數不超過5倍的條件下(即擔保基金規模不低于所承擔貸款責任余額的20%),可適當調整擔保基金規模。具體調整額度由當地財政、人社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并報同級政府同意。所釋放出的資金由當地財政統籌安排用于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出,進一步提高擔保基金資金效率。

    《管理辦法》還按照廣東省現行政策標準修訂了借款人范圍和條件、貸款額度和利率等。其中,個人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捆綁貸款最高額度30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最高額度500萬元,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BP,貸款期限對標國家政策規定調整為2年。其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

    《管理辦法》還完善了執行標準和經辦流程,比如明確貸款展期的申請流程,簡化擔保審核流程、貼息申請流程等。明確對涉及調整的政策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原則進行處理,在《管理辦法》實施前已簽訂貸款合同的,仍按原合同執行。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何穎思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 李琳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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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管理辦法 擔保貸款 失業保險基金 廣州日報 資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