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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報訊】(記者劉健 通訊員舒文藝)“粉塵太大了,窗戶都不敢開。”“路上坑坑洼洼的,都是拉礦石的大貨車壓的。”“一到下雨的時候,礦場的廢渣廢水就被沖到河里,河水很渾……”這些以往被資源縣礦山周邊居民抱怨的粉塵、噪音、環境污染等問題如今正在得到改善。
傾聽群眾呼聲,回應群眾關切。資源縣境內礦產資源豐富,擁有采礦權的企業就有47個,在企業帶動經濟發展的同時,環境污染問題也很突出。近年來,資源縣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生態立縣、農業穩縣、產業強縣、文旅富縣”的發展思路,持續推動綠色礦山建設,推進“生態+”發展模式,爭當保護桂林山水實現綠色高質量發展的排頭兵。
建立黨委政府主導、多方投入參與的資源生態修復建設模式。對全縣礦山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形成《資源縣礦山開發利用現狀核查報告》,采用礦山開發利用“評分制”管理,嚴格落實礦山企業“邊開采、邊治理、邊修復”主體責任,按照“誰達標誰生產、不達標不生產”的要求,強力推進礦山修復工作。截至目前,資源縣整治露天開采礦山9座,5家礦山獲得了市級綠色礦山稱號,應建綠色礦山創建率為100%。
建立集中集約、從嚴審批的資源開發保護模式。嚴格準入要求,嚴守三條控制線,全面實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同步編制、同步審查、同步實施的“三同步”制度,積極淘汰、關、停、整合技術落后、資源浪費嚴重、市場競爭力弱、環境污染嚴重的小礦山、小企業,采礦權數從2014年的65個減少到現在的47個。
建立打管結合、重在防御的打擊非法盜采礦產資源防控治理模式。制定出臺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盜采礦產和砂石行為“十條措施”要求,嚴格執行打擊非法采礦采砂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健全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違規采石、非法采礦采砂、破壞林地資源等行為,堅決守住資源綠色發展底線。“百日攻堅”專項行動以來,共組織執法活動100多次,出動執法人員2000余人次,排查處置非法占用林地采礦采砂、非法采礦采砂等相關案件71件,收取罰沒款113萬余元,堅決守住資源綠色發展底線。
如今,隨著綠色礦山建設的推進,資源縣各礦山建成的污水沉淀池及壓力設備讓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引進應用先進開采技術、工藝與設備實現科學開采,非開采區域種植的小樹苗還了礦山一片綠,綠色、環保、和諧的新型綠色礦山正在一步步得以實現。
【來源:桂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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