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相關資料圖)
日前,網上一則有關陪產假的判決在網上引起熱議。據媒體報道,梁某為了有更多時間陪伴即將分娩的妻子,向公司財務詢問陪產假事宜。財務告知他公司只有5天的陪產假,于是他休完5天假期后又回到公司上班。
后來,梁某得知《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獎勵假,男方享受15天陪產假。梁某意識到自己沒有休滿陪產假,但當時他已經從公司離職。于是,他申請了勞動仲裁,要求公司額外支付剩余10天陪產假里他為公司提供勞動的工資。
法院認為,梁某并非自愿放棄了其余10天的陪產假。如果僅僅因為法律沒有對用人單位在批準足額陪產假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而無法對不批準法定陪產假的行為進行明確回應,這有違公平原則,不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于是判決公司應額外向其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網友聲音
對于延長男性陪產假的相關政策,網友們也存在著不同的聲音。
有網友認為延長男性陪產假十分必要,可以讓丈夫分擔一些妻子的辛苦。也有網友認為,男性休陪產假有利于緩解女性由于生育而在職場上遭受歧視的難題。還有網友表示,男性休陪產假政策在執行中總會遇到各種尷尬情況,如用人單位不愿足額批準、男性勞動者對陪產假天數不了解等。
“這些都會導致男性陪產假淪為紙上福利,陷入想休不能休、單位不讓休的窘境。”有網友認為,這樣一來更不利于女性在職場的生存處境,還不如從一開始就不要休。
■專家聲音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用人單位應該按照當地計生條例的規定對請休假制度作出具體安排,勞動者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最好能明確休假權益。
在遭遇休假縮水或無法休假的時候,首先應與單位做好溝通,溝通無效的話可以向當地計生部門或勞動部門反映。更重要的是,計生部門應與勞動部門做好溝通,爭取把休假落實情況納入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
(據勞動報消息 朱蘭英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