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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廖某某與瀘定縣某某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訴訟至瀘定法院,該案經審理判決瀘定縣某某局應給付廖某某工程款及利息、保證金等共計近400萬元。判決文書生效后,廖某某于2022年2月22日到瀘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開展執行工作
因案涉黨政機關,標的較大,且涉案建設工程款項歷時多年,瀘定法院院黨組高度重視,庚即制定執行工作方案,由院黨組書記、院長陳虹丹親自牽頭,執行局長具體承辦。
執行過程中,該局現任班子了解相關情況后高度重視,因該案屬歷史遺留問題,案涉工程近12年,該局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匯報,下最大力氣爭取案款資金。
順利執結
瀘定法院一方面對情緒非常激動的申請人廖某某開展安撫工作,另一方面積極向縣委、縣政府匯報案件進展情況,爭取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最終,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被執行瀘定縣某某局的積極配合下,檢察機關的監督下,該案達成和解,該局向申請人廖某某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399萬元。至此,案件執行完畢。
該起涉黨政機關案件順利執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黨政機關在涉執案件中的主動擔當,主動作為,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是該案執結的關鍵。同時也充分體現了縣委、縣政府依法治縣的決心,黨政機關的公信力得到進一步提升,為“法治瀘定”的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供稿丨馬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