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借條騙取企業轉型獎勵金
湖北浠水:揭開虛假訴訟“面紗”為民營企業追回207萬元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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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雯/漫畫
在檢察機關的努力下,一場歷時5年,涉案金額達300萬元的虛假訴訟案件終于水落石出,法院采納了再審檢察建議并作出再審判決進行糾正。涉案當事人李某、陳某日前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湖北省浠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為牟利“唱雙簧”
2017年1月,黃石市下轄的大冶市制訂了“煙花爆竹企業轉型退出方案”,對簽訂轉型退出協議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位于大冶市茗山鄉的祥宏公司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自愿簽訂退出協議,經驗收合格獲得623萬元轉型獎勵資金。
該公司分管財務的經理陳某覬覦該筆獎勵資金,勾結黃岡市浠水人李某,想通過虛假訴訟的方式騙取這筆政府獎勵金。陳某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股東簽字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自己,后將偽造的公司借條、會計賬目等證據交給李某,讓其避開黃石本地法院,去黃岡市下轄的浠水縣法院提起訴訟。
同年11月10日,李某以祥宏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其借款8筆,共計300萬元的虛假事實為由,在浠水縣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日,陳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出庭應訴,并與李某達成調解協議,法院據此作出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生效后,李某立即向法院申請執行。同年12月底,法院將該公司銀行賬戶上的存款207萬元執行給李某。
事后,陳某居然拿著法院作出的調解書向公司股東們炫耀。
此后,祥宏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杜某受公司股東們的委托,踏上了長達5年的維權之路。
假官司終現形
“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出奇地一致,沒有任何有效抗辯,直接選擇調解結案……”2021年6月,浠水縣檢察院辦理民事案件的檢察官聽完杜某的敘述后,敏銳地察覺到這可能是一起虛假訴訟案件。
于是,辦案人員兵分兩路對該案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一路到原審法院調閱全部案卷材料深入分析,另一路對杜某所提供的公司賬目等證據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并聯系到了祥宏公司股東翟某、可某甲、可某乙、可某丙和原告李某當時的訴訟代理律師,向他們了解案件的有關情況。
經深入調查研究,檢察官發現該案漏洞百出:一是祥宏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書”尾部全體股東的簽名,均系陳某偽造;二是作為關鍵證據的8張借條并沒有銀行匯款的往來流水印證,且公司的財務賬上也并無上述8筆借款的往來明細;三是從借條出具的時間看,祥宏公司早在此前的2016年3月就將公司廠房對外出租,直至2017年公司徹底停止生產,此間根本沒有大的資金需求,不可能因生產經營問題產生大額借款的情況,而該案中涉及的8筆借款,大部分發生在這段時間,顯然與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不符。
能動履職解謎團
在掌握充分的事實證據后,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向該院分管副檢察長匯報。分管副檢察長指示迅速組建專班,進一步深入調查取證,厘清案件脈絡。與此同時,該院加強與公安機關和法院的溝通與協作,實現快辦快結,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2021年8月26日,浠水縣檢察院將李某、陳某涉嫌虛假訴訟罪向公安機關發出犯罪線索移交函并移送相關證據。兩日后,二人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021年9月10日,經檢委會討論后,浠水縣檢察院決定向該縣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同年11月18日,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該案作出再審判決,認定原審原告李某與陳某相互串通,通過偽造證據、虛假自認的方式,騙取法院調解結案,導致法院調解違反自愿原則且內容違法,判決撤銷原審民事調解書。至此,祥宏公司的300萬元虛假債務終于被撤銷,被執行的207萬元獎勵金也被退還給該公司。
日前,李某、陳某因涉嫌虛假訴訟罪被浠水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庭審中,二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