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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三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事關電動自行車→

    2022-05-14 11:54:26 來源:瀟湘晨報

    5月13日至5月15日,公安、城管、市場監管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違停專項整治。昨日,記者隨同參加聯合執法行動。

    前日,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發布《關于大力整治超標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的通告》(下稱:通告),嚴禁超標電動自行車駛入和停放在思明、湖里區31條嚴管路段。此次聯合執法正是針對該通告內容所開展的。

    昨日上午10時40分許,聯合執法隊伍來到湖濱東路與湖濱南路交匯處靠近萬象城的平臺上,平臺上停了不少電動自行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人員現場通過查看車身結構、尺子測量車長等辨別現場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

    “我們主要對停放在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內的超標電動車進行查扣。”思明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指導員蔡毅東告訴記者,經核實為超標電動自行車且違停在非機動車停放區的,交警現場登記并查扣超標電動自行車車輛信息,同時上報到大隊。

    在駕駛人在場的情況下,交警將現場開具罰單,對駕駛人進行宣傳教育。針對駕駛人不在場的情況,交警將車輛信息同步到大隊后,暫扣車輛。駕駛人可通過撥打咨詢電話向有關部門咨詢情況。

    聯合執法的城管部門現場對在非機動車停放區域以外違停的電動自行車、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扣。島外各區針對轄區電動自行車違停亂象集中區域同時開展聯合執法整治。

    【提醒】

    在非機動車停放區內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被暫扣,可撥打如下咨詢電話:

    思明交警大隊:0592-2511950

    湖里交警大隊:0592-5288300

    如何辨別超標電動自行車?

    辨別超標電動車要判斷電動自行車是否滿足下列十項要求,凡是不滿足其中一項的,就是超標電動自行車。

    十項要求如下:

    (一)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二)使用電驅動功能行駛時,最高車速不超過最高設計車速,且不超過25km/h;

    (三)整車質量(含蓄電池)應當小于或等于55kg;

    (四)整車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

    (五)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

    (六)前后輪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

    (七)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鞍座長度小于或等于350 mm;

    (八)后輪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小于或等于175mm;

    (九)蓄電池標稱電壓48V;蓄電池最大輸出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60V;

    (十)當行駛車速達到15km/h時,應當持續發出提示音。

    (廈門日報記者 柯愷筠 通訊員 嬌軒)

    標簽: 電動自行車 小于或等于 聯合執法 非機動車 思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