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間,東海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了河南證監局作出的對東海證券偃師商都路證券營業部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涉嫌違規事實為:東海證券偃師商都路證券營業部內控管理未覆蓋所有業務環節和全體工作人員,存在業務管控不到位、工作人員執業行為不規范、未及時報告重要事項等問題。
東海證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已督促營業部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改;針對本次 違規事實,公司已組織經紀業務進行全面風險自查;將加強經紀業務分支機構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完善內部控制和經營管理,確保日常經營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