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不斷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以“三個突破”推動安全發展,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
一、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上求突破。按照安全監督管理的權力和責任“兩張清單”,做到各負其責,依法承擔安全監管責任,日常照單監管,失職照單追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梳理安全生產各環節、各領域可能存在的監管盲區和制度漏洞,防止失察漏管造成“想不到”的問題發生。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逐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生產齊抓共管格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二、在推進安全生產源頭治理上求突破。進一步創新安全監管監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上下功夫。穩步推進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確保全市新、改、擴建設項目在項目引進、規劃布局、設計建設、驗收使用等階段均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督促企業加大投入,實現崗位、專業和企業達標。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確保在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時刻能夠發揮作用,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帶來損失。
三、在加快安全生產依法行政上求突破。突出以服務企業和強化隱患整改為重心,依據權力和責任清單開展執法工作,做到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不缺位、不越位;積極推進“說理式”執法,確保監管執法工作公正、公平、合法、合規。建立安全生產一體化監管執法制度,對同類事項進行綜合執法,降低執法成本,提高監管實效。對檢查執法中發現的問題和各類事故隱患,按照定人、定責、定時的要求,嚴格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對危害嚴重的隱患,必須堅決依法嚴厲查處,該停電的停電,該查封的查封,該重罰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