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目前嚴峻復雜的疫情防控形勢,陜西省醫保局3月18日發布《關于切實做好當前疫情防控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陜西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檢測服務費為每人次5元,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零差率銷售,檢測總費用每人次最高限價15元。
同時明確對不以疾病診療為目的的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將不收取門診診查費;群眾在醫療機構購買檢測試劑自測的,不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服務費,減輕群眾自我防疫成本。通知還指出,對于確診新冠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可將其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同時,全面落實疫情期間醫保支付政策,及時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切實保障醫療救治需求。對收治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可采取預付部分資金的方式,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待疫情防控趨緩后及時清算。對疫情救治費用單列預算,不受總額預算指標限制。
還在醫保藥品中增加新冠治療藥品甲、乙、丙三類,在醫療服務項目中增加新冠治療項目甲、乙、丙三類,在醫保醫用耗材中增加新冠治療耗材甲、乙、丙三類,并賦予相應醫保編碼、支付類別,可根據現有政策文件選擇使用相應的臨時編碼,全力保障醫療機構救治需求。
繼續實施“長處方”政策,加強重點人群就醫保障,繼續對孕產婦、兒童、新生兒等重點人群開通醫保“綠色通道”,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優先處理,確保享受待遇暢通便捷。對血液透析、移植后抗排異治療、門診放化療等定期治療患者延長備案有效期,上傳診療計劃周期可放寬至3個月。對確診新冠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實行“先救治后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相關規定。
醫保部門暢通線上參保登記服務業務,確因特殊情況不能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登記繳費的單位,各級經辦機構可對其暫緩業務辦理,合理延長待遇享受時間,待疫情防控結束后及時補辦補繳,確保參保人員疫情期間享受醫保待遇。
陜西醫保部門還大力推進“網上辦”“掌上辦”“電話辦”等非接觸式辦理方式。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啟動“遠程辦公”模式,試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補交材料,在最大程度減少人員流動情況下,確保參保人員疫情期間各項醫保待遇享受不受影響。(郝云菲)